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姜丽,将坐落铁东区前进路26栋(所在层22层)住宅,产籍号:1-35-291-1228,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06月21日至2017年07月1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