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17-06-08

    房屋所有权人王英利,产籍号:3-85-28-3022,面积:41.66平方米。1997年6月27日参加房改买产权,配偶姓名为刘伟。现所有权人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申请更正其配偶姓名为杨秀娟。现我中心对于上述申请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公开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者请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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