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陈焕义(已故),将坐落于 铁东区一道街41栋1层41号,产籍号:1-40-138-201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继承人陈晓敏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4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