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凤路产籍号1-40-164-2022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7-05-24

关于刘凤路所有房屋(产籍号1-40-164-2022)的更正公示

 

       刘凤路2017年5月24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刘凤路单独所有的产籍号:1-40-164-2022二手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事宜时,经审查1999年10月28日出让方刘凤路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其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借用了赵世明的工龄参加房改购买了此房产,现申请人刘凤路身份证号210302195310101829;此人提供房改补款审批表与工龄退出补款收据、身份证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进行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5月24日-2017年6月2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信息更正登记。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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