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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发布时间:2017-05-18

 

关于李方印所有房屋(产籍号1-72-94-2042)的更正公示

 

       李方印2001年12月2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李方印与薛秀云共同共有、产籍号:1-72-94-2042二手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事宜时,经审查2001年12月出让方李方印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其配偶姓名与实际姓名不符,现申请人李方印身份证号210311193912302414;薛秀云身份证号:210311194109232423;夫妻二人提供房改补款审批表与工龄退出补款收据和身份证、结婚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信息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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