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房屋所有权人冯焕荣于2017年4月24日在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经查,冯焕荣所有房屋(产籍号:2-51-191-3061)档案房改审批表中,配偶栏填写为赵户昌与实际不符,现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房改售房更正表,将冯焕荣配偶姓名更正为赵启昌。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