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淑娟所有房屋(产籍号1-35-227-103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7-05-16

关于李淑娟所有房屋(产籍号1-35-227-1033)的更正公示

       李淑娟(210304195607241227)2017年5月1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李淑娟所有房屋(产籍号1-35-227-1033)房屋产权更正登记,经审查李淑娟2004年已离婚,2006年参加房改时,房改表填写原配偶姓名,导致婚姻状况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李淑娟身份证号:210304195607241227,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收据、身份证、离婚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3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产权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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