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苏仲杰,将坐落铁东区湖南街101栋6层35号,产籍号:1-54-29-206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31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