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刘文,将坐落铁东区十一道街31栋5层29号住宅,产籍号:1-32-144-705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03月31日至2017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