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李艳玲,将坐落铁西区九道街17栋4层20号,产籍号:2-4-347-204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声明人(申请人):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7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