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辽0303执字1176号民事裁定书、(2016)辽0303执字第11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辽0303民初2314号民事调解书,将原产权人徐业臣,产籍号43-7-116-2221,坐落于千山区同兴街3号-153,建筑面积56.65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