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新所有房屋(产籍号1-43-73-5031)的更正公示
王新2016年11月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王新单独所有、产籍号:1-43-73-5031房改房屋共有人变更登记事宜时,经审查2001年6月4日王新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的配偶名字填写错误,填写王玲实为李晓宇现申请人王新身份证号:210504197001070531;李晓宇身份证号:210302196912220627;经房改办盖章确认的房改售房更正表和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印花税,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8日),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房改购房共有人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