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志前所有房屋(产籍号3-48-68-101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6-09-08

关于代志前所有房屋(产籍号3-48-68-1013)的更正公示

 

       代志前2016年8月25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代志前、赵淑玉共同共有、产籍号:3-48-68-1013房改房屋产权转移(继承)登记事宜时,经审查1997年1月原房主崔玉梅办理房改房屋产登记时的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申请人代志前身份证号:210304195801242450;赵淑玉身份证号:210304195812092427提供鞍山市立山区公证处(2016)鞍立证民字第F0296号公证书;房改售房更正表;补款收据和身份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4日),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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