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锋所有房屋(产籍号1-74-86-2052)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6-07-26

        申请人:袁锋,210302195000406242X。1998年与里志远离婚,1999年仍与里志远以夫妻名义参加房改,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民事调解书、房改售房更正表及收据,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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