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明光所有房屋(产籍号1-42-126-1031)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6-06-28

关于李明光所有房屋(产籍号1-42-126-1031)的更正公示

       李明光(21030219371221064X)2016年5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李明光所有房屋(产籍号1-42-126-1031)房屋二手房买卖登记,经审查1997年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房改收款收据购房人姓名为李明光配偶曹尔刚,曹尔刚已去世,现申请人李明光身份证号:21030219371221064X;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身份证,死亡证明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1日),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将为其办理二手房买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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