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志所有房屋(产籍号1-45-141-6042)的更正公示
高志2016年4月2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高志、丁松岩共同所有、产籍号:1-45-141-6042房改房产权转移登记事宜时,经审查2000年3月出让方杨福俊办理房改房产权登记时其配偶名与实际名字不符,现申请人高志身份证号:210302198102093012;丁松岩身份证号:210302198011073040;杨福俊身份证号:210303195709160659;郭岐芝身份证号:210303195810210665;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和身份证,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16年4月27日-2016年5月20日),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为其办理房改房产权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