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玉强,身份证号:210304195908281812。李玉强与丛素芝于2001年经立山区法院调解离婚,2004年仍以夫妻名义参加房改,与事实不符。现申请人提供,身份证、离婚调解书、房改售房更正表申请更正。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12日),如无异议,公示期后将为其办理更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