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本良所有房屋(产籍号2-40-237-1053)的更正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16-01-11

关于孙本良所有房屋(产籍号2-40-237-1053)的更正公示

       孙本良2015年12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产权登记,经审查2015年11月30办理继承时笔录声明“本人丧偶至今未再婚”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此房为孙本良与原配苏莉1997年参加房改取得,孙本良99年丧偶2001年6月与李冰再婚并于2003年5月离异,离异后对此房无约定也无离婚协议,现申请人孙本良身份证号:210303193003100030申请更正,并重新声明如下:此房为我与李冰婚前取得,我二人离异后对此房无其他协议和约定,我离异至今没再婚。现我中心对其公示,公示日期为一个月(2015年12月21日-2016年1月21日),如无异议,一个月后将为其办理二手房买卖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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