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戴树刚,刘翠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9-51-1033)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10-29

关于戴树刚,刘翠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9-51-1033)的遗失公告

 

戴树刚,刘翠华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9-51-1033、印刷编号为403687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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