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治家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605110208
汤治家
2-40-761-1245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