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凤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8-464-2)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8-19

关于刘凤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8-464-2)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1112280345

刘凤霞

2-8-464-2

依生效(2020)辽0303执84号执行裁定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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