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鞍他项2015第1-69号)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8-13

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鞍他项2015第1-69号)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土地证号

备注

1

鞍他项(2015)1-69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鞍国用2004100204-1

 

依据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3执284号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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