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010 发布时间:2026-08-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9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登记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东区二一九路18栋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2-550692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志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鞍山市千山区大屯东房身

210311112201JC00118F00010001

批准宅基地面积2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8.91平方米

住宅


                   

 

 

公告单位: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二〇十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