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葛运勇,宋丽萍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0008209
葛运勇,宋丽萍
42-121-3-1022
依(2026)辽0302执423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7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