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产籍号:2-56-381)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的遗失公告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56-381辽(2021)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857号,印刷编号为21101469448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