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艳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7-311-4021)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6-18

关于刘艳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7-311-4021)的遗失公告

刘艳丽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7-311-4021、印刷编号为21305051369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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