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金梅,于姓夫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64-191-5021)的遗失公告
张金梅,于姓夫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64-191-5021、印刷编号为642622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