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佳 李美霖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6-08

关于李佳 李美霖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2101220467

李佳 李美霖

1-18-4-1042

依生效法律文书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辽03民终1423号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6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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