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6-05

关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5)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25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109-3

 

依海城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辽0381执4287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6月 0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