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龙柱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6-02

关于张龙柱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68312

张龙柱

1-62-10-1062

依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2025)黑0126执恢130号执行裁定书、(2025)黑0126执恢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黑0126执恢130号委托执行函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  06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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