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崇刚因保管不善,将其购买的亢政福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海集用(2004)第017-18-160号(不动产单元号210381114201JC00186F00010001)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