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单元号210381115004JC00187F0001000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1-20

高丽娟因保管不善,将其购买的李国峰名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海集用()第018 012 531号(不动产单元号210381115004JC00187F00010001)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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