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秀燕,褚良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6-01-08

关于贾秀燕,褚良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0401050031

贾秀燕,褚良海

1-2-136-2011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311执658号之一法律文书作废

2

200401050030

贾秀燕,褚良海

1-2-136-2012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辽0311执658号之一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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