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虓,陶文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12-05

关于唐虓,陶文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5)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418

唐虓,陶文

2-27-559-1011

不动产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 5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