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欣宜,李勇谋预告登记证明42-122-146-2032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21201491161
郑欣宜,李勇谋
42-122-146-2032
其他原因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