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克军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号:第018-010-0004号)的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12-01

于克军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第018-010-00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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