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云,秦妍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1304882698
周云。秦妍
3-103-21-3012
依生效法律文书(2025)辽0302执恢227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0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