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帅 张庆国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1304683775
张帅,张庆国
2-38-357-6
依 民事判决书(2024)0302民初5224号生效 民事裁定(2024)廖0302民初5224号之二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