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超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9-28

关于王超不动产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或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4)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500号

王超

42-122-143-2081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9   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