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玲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9-25

关于李玲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辽(2023)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6776号

李玲

1-28-234-1216

依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辽0302执恢1855号作废

2

辽(2023)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5320号

李玲

1-28-235-273

依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辽0302执恢1855号作废

3

辽(2023)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5318号

李玲

1-28-235-252

依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辽0302执恢1855号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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