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8-20

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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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2

922335

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46-78-1012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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