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传德,陈学英不动产权证书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7-17

关于周传德,陈学英不动产权证书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934741

周传德,陈学英

42-81-15-7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