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旭赞,朱晓燕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6-06

关于林旭赞,朱晓燕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81351

林旭赞,朱晓燕

1-49-76-2232

预告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6 月 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