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5-29

关于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0008904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29-211-1

不动产权证书

2

0008906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29-211-2

不动产权证书

3

0008907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29-211-3

不动产权证书

4

0008908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1-29-211-4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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