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爱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2
2009第101560
鞍山爱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10302001002GB00003W00000000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5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