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玉芬俞安祥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5-26

关于李玉芬俞安祥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数编码

权利人

不动产产籍号

备注

1

27491

李玉芬俞安祥

1-51-265-4061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