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淑香、张焕波预告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5-20

关于赵淑香、张焕波预告证书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码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52007

赵数香、张焕波

42-127-38-2141

预告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 月20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