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恩达,冯立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5-04-25

关于陈恩达,冯立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印刷编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116546 

陈恩达,冯立华

1-61-198-402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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