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凤华,孙嘉延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5-448-1043)的遗失公告
李凤华,孙嘉延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5-448-1043、印刷编号为2130380134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