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3-240-3022)的遗失公告
刘丽娟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3-240-3022印刷编号为2110239692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公告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5日
发布人: 年 月 日
核对人: 年 月 日